在今西藏聂荣县东北查吾拉。为藏北三十九族之一。见清乾隆 《西藏志 · 外番》。
清雍正二年(1724)置,属宁夏府。治所即今宁夏平罗县。《平罗纪略》:“明代有虏警,设兵御寇,故曰平虏。”满清忌“虏”字,改“虏”为罗,故称平罗。民国初属甘肃宁夏道。1928年属宁夏省。1958年后属
在今新疆英吉沙县东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引贾耽《四夷路程》:“苦井、黄渠三百二十里至双渠,故羯饭馆也。”
①隋开皇十六年(596)置,为庆州治。治所即今甘肃庆阳县。《元和志》卷3顺化县:合水县“在马领、白马二水口, 因以为名”。大业三年(607)为弘化郡治。唐武德元年(618)复为庆州治。六年(623)改
北宋置,属萍乡县。即今江西萍乡市北上栗镇。《清一统志·袁州府》:上栗镇“在萍乡县北七十五里。依山南北,有街市一里余”。清时有安乐巡司驻此。在江西省上栗县西北部。县人民政府驻地。面积60.4平方千米。人
即蓬多城。今西藏林周县驻地旁多。清乾隆 《西域同文志》 卷18: “西番 (藏) 语: 盆多,总会之处。城为诸路会合之所,故名。”
在今广东蕉岭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3镇平县: 胡椒径营 “在县东三十里”。
即今广东潮阳市西北双髻山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9: 潮阳县 “有曾山”。《寰宇记》 卷158潮阳县:曾山“多文贝,可以解毒也”。《清一统志·潮州府》引 《潮阳县志》: “曾山在县西二十里。双峰并峙,俗名双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
清初改腊壁洞蛮夷长官司置,属施州卫。治所在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水田乡 (腊壁司)。雍正十三年 (1735) 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