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①在今河北顺平县西北四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完县:龙池“旧有灌溉之利,今湮”。②在今山西运城市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1安邑县:“龙池在县南二十里,与盐池相近,一名黑龙潭。姚暹渠涨溢,往往自苦池灌注于
即今西藏改则县。原为改则部落。1960年置改则县。
在今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立交桥西南角。建于明正统七年(1442)。是一座砖砌的高台建筑。高14米。台上陈列着浑仪、简仪、圭表等仪器,台下有以紫微殿、晷影堂等附属建筑。明清两代天文观测都以此为中心,故亦称
唐渤海国置,治所在华州 (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乌苏里斯克,即双城子) 南。以境内率宾水(今绥芬河) 得名。辖境约当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兴凯湖以南绥芬河下游一带。辽时治所在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 (双城子);
在今江苏沭阳县北四十里。上承沭水,下流入海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沭阳县: “又北有桑墟湖。” 《方舆纪要》 卷22沭阳县“硕项湖” 条下: “桑墟湖在硕项湖西北入海州境内。” 《清一统志·海州》谓即青伊
1914年改太平县置,属江苏金陵道。治所即今江苏扬中市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1994年改设扬中市。旧县名。1914年改太平县置,治今江苏省扬中市三茅镇。1994年撤销,改设扬中市。
明洪武六年 (1373) 置,属天全六番招讨司。治所在今四川泸定县北岚安乡 (昂州)。清康熙四十年 (1701) 废。
唐贞观二十三年(649)析潘水县置,属潘州。治所在今广东茂名市东北。一说在今高州市东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“毛山县, 以毛山为名。”开元二年(714)改为潘水县。古县名。唐贞观二十三年(649年)置
①即燕。西周初封国。都城在今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附近。②即鄢邑。在今河南郾城县西南五里古城。《史记·韩世家》: 宣惠王十四年 (前319),“秦伐败我鄢”,即此。(1)古邑名。战国魏邑。在今河南省郾城
北宋置,属河内县。即今河南温县东北武德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