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省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即今江西永丰县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6吉州:“至和元年以吉水县报恩镇置永丰县。”即此。
即今四川剑阁县北剑门镇。《清一统志·保宁府》: 剑门驿 “在剑州东北六十里。本朝乾隆二十七年置驿丞”。民国时有县佐驻此。
古时长江下游主要津渡之一。在今江苏邗江县南瓜洲镇。《金史·海陵王纪》:正隆六年(1161)南侵,于采石大败,驻扬州,“会舟师于瓜洲渡,期以明日渡江”。旋被完颜元宜所杀。
隋开皇十八年(598)改定阳县置,为汾州治。治所即今山西吉县。大业初为文城郡治。唐武德元年(618)改为汾州,五年(622)为南汾州治。贞观八年(634)为慈州治。五代唐改为吉乡县。古县名。隋开皇十八
即今河北行唐县治。北魏始移行唐县治于此。《魏书·地形志》 常山郡行唐县: “熙平中移犊乾城。” 即此。
清顺治五年(1648)析思平、新兴、新会三县置,属肇庆府。治开平屯(今广东开平市西北苍城镇)。以开平屯为名。民国初属广东粤海道。1920年直属广东省。1950年移治今开平市西赤坎镇,1952年移治今开
一作贵口。又名贵池、池口。即今安徽贵池市秋浦河入江口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: “南江又东,与贵长池水合,水出县南郎山,北流为贵长池,池水又北注于南江。”
在今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东北谦六彝族乡。清设巡司于此。民国改设县佐。
在今辽宁凤城市西北,与岫岩满族自治县连界。《清 一统志 · 奉天府一》 “凤凰山” 条下: “帽盔山在凤凰城西南五十里,六道河发源于此。”
北周置,为南阳郡治。治所即今河南南阳市。隋开皇初改为南阳县。唐武德三年(620)复置,属宛州。八年(625)废入南阳县。古县名。北周并宛、上陌二县置,治今河南省南阳市。属南阳郡。隋开皇初改名南阳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