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潭镇
即今安徽青阳县东北木镇。清乾隆《青阳县志》卷1:吴潭镇“在县东北二十五里。俗呼木竹潭”。
即今安徽青阳县东北木镇。清乾隆《青阳县志》卷1:吴潭镇“在县东北二十五里。俗呼木竹潭”。
在今辽宁绥中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7广宁前屯卫:杏花沟在“卫东北三十五里”。
1913年改渤海县置,属山东济南道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 (北镇) 北滨城镇。1925年属武定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87年撤销,并入滨州市。旧县名。1913年由滨州改置,治滨州(今山东滨州市西北
即今江苏盐城市西南秦南镇。清乾隆《淮安府志》 卷5盐城县: 秦南仓在 “县西南五十里”。
金正大中改巩州置,治所在陇西县(今甘肃陇西县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陇西、通渭、漳县、武山、定西等县地。元初改置巩昌路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复为巩昌府,属陕西布政使司。辖境扩大。清属甘肃省,辖境相当今甘肃
在今浙江长兴县西北六十里,与江苏宜兴市接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1长兴县:义乡山“晋太守周玘举义兵,平石冰、陈敏诸贼,立义乡县于山下,山因以名”。
即今巴基斯坦之印度河。《元朝秘史》卷11:“初命巴剌追回回王扎剌勒丁并篾力克王,追过申河,直至欣都思种地面。”
明成化十五年(1479)于花马池营置,属陕西都司。治所即今宁夏盐池县。正德元年(1506)改为宁夏后卫。明弘治七年(1494年)由花马池营改置,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。正德元年(1506年)改置宁夏
清置台站。即今新疆哈密市东南黄芦冈。道光 《新疆识略》 卷3哈密: 黄芦冈台 “西至哈密底台七十里”。清祁韵士 《万里行程记》: 黄芦冈 “民居渐多,田草亦茂。路近哈密,则有种谷麦者矣,大半皆回民为之
即今江西兴国县西均村。1933年中央革命根据地置杨殷县治此。集镇名。在江西省兴国县城西部。均村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 2300。清初建圩,因河中盛产沙金,得名金村,谐称今名。产稻、甘薯、油菜籽等。有电力
即今桑干河。 《水经·㶟水注》: “㶟水又东北流,左会桑干水,县西北上下,洪原七轮,谓之桑干泉,即溹涫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