墙头镇
即今浙江象山县西墙头镇。明嘉靖《象山县志》 卷2: 墙头在 “县西二十里,为四市”。
在浙江省象山县西北部、象山港南岸。面积87平方千米。人口2.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墙头,人口2800。相传陈姓于南宋咸淳间择此居家,院内遍植以杏,故曰杏墙。里人见其家之大,故曰墙头。1951年为墙头乡,1961年改公社,1983年复乡,1987年置镇。产稻、毛竹、茶叶、柑橘等。有纺织、针织、印染、化工等厂。建有白墩港,为象山县重要海运吞吐口岸。有浅海养殖业。象西公路经此。
即今浙江象山县西墙头镇。明嘉靖《象山县志》 卷2: 墙头在 “县西二十里,为四市”。
在浙江省象山县西北部、象山港南岸。面积87平方千米。人口2.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墙头,人口2800。相传陈姓于南宋咸淳间择此居家,院内遍植以杏,故曰杏墙。里人见其家之大,故曰墙头。1951年为墙头乡,1961年改公社,1983年复乡,1987年置镇。产稻、毛竹、茶叶、柑橘等。有纺织、针织、印染、化工等厂。建有白墩港,为象山县重要海运吞吐口岸。有浅海养殖业。象西公路经此。
即今天津市静海县南五十里唐官屯镇。清设千总汛于此。同治 《静海县志》: “唐官屯千总汛分管卫河东岸。北自陈官屯起,南至青县马厂止,计长四十六里。西岸北自曹家疙疸起,南至青县赵家洼止,计长四十里余。”
①在今天津市宝坻县南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宝坻县: 秦城,“相传秦始皇并燕,筑城置戍。唐太宗征高丽,常驻跸焉”。乾隆 《宝坻县志》 卷14: 秦城,“金章宗所筑邑,建于金,因袭秦故迹而城焉”。②即今
明洪武九年(1376)改广东等处行中书省置,治所在广州府(今广东广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、海南二省及广西防城港、钦州、北海等市及其辖地。清改置广东省。见“广东省”。
北魏太和年间修筑,为孝文帝迁都洛阳前的皇宫。故址在今山西大同市火车站附近。《魏书·高祖纪》:北魏太和十八年(494),孝文帝“至平城宫”,又太和十九年(495),“诏皇太子赴平城宫”。即此。其后因迁都
1912年中华民国定都北京,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,设京兆尹,直隶中央政府。治所在大兴、宛平县 (今北京市)。辖区相当今北京市 (除延庆县外)、天津市武清、宝坻县及河北涿州、霸州、固安、永清、安次、香河、
春秋时国,在今江苏新沂市南五十里㟃峿村。 《左传》: 昭公二十七年 (前515), 吴内乱,“公子烛庸奔钟吾”。即此。西汉于此置司吾县。
即今湖南衡东县西南三十八里大浦镇。《清一统志·衡州府二》:大埠市“在衡山县西南八十里”。
在今湖南慈利县西南五十四里宜冲桥乡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7慈利县 “羌口镇” 条下: “废宜冲驿,旧通辰沅云贵之路。明洪武中,以路险废之。”
一名赊旗镇。即今河南社旗县治社旗镇。清属南阳县,置赊旗店巡司。光绪《南阳县志》 卷3: “夫淯水以东,唐、泌之间赊旗店,亦豫南巨镇也,在县东北九十里。或曰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讹也。地濒赭水,北走汴、洛
在今福建尤溪县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延平府》: 彭坑岩 “在尤溪县东北三十里。有巨石数十围叠其巅,旁开小洞口,中有池有井,水深不可量。其下曰梅营坂,梅树多至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