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勒克设治局
又名巩哈设治局。1938年由伊宁县属巩团斯、哈什河两牧区改置,治所在尼勒克(今新疆尼勒克县)。因喀什河支流尼勒克河而得名。“尼勒克”,蒙古语意为“小孩”。1939年改设巩哈县。
又称巩哈设治局。1938年由伊宁县属巩团斯、哈什河二牧区改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尼勒克镇。1939年升县,并改名巩哈县。
又名巩哈设治局。1938年由伊宁县属巩团斯、哈什河两牧区改置,治所在尼勒克(今新疆尼勒克县)。因喀什河支流尼勒克河而得名。“尼勒克”,蒙古语意为“小孩”。1939年改设巩哈县。
又称巩哈设治局。1938年由伊宁县属巩团斯、哈什河二牧区改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尼勒克镇。1939年升县,并改名巩哈县。
在今福建永泰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6永福县:大樟溪“源出德化县,流入境。又东入侯官县界,为泽苗江上流。支流曰印溪,俱东行三十余里,入阳崎江。或谓之漳溪”。
即今广西灵山县西一百四十里太平镇。明、清置西乡巡司于此。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瀼州置,治所在临江县 (今广西上思县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上思县及宁明县部分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改为瀼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瀼州置,治临江县(今广西上思县西南)
在今山东泗水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2泗水县:玉沟泉在“县西南十一里。西北流入泗水”。
东汉末张鲁改汉中郡置,治所在南郑县(今陕西汉中市东)。建安二十年(215)复名汉中郡。东汉末张鲁改汉中郡置,治南郑县(今陕西汉中市)。辖境同汉中郡。建安二十年(215年)复名汉中郡。
在今四川犍为县北石溪镇南。清嘉庆《犍为县志》卷2:石板溪在“县北三十里。溪山出石炭,灶民取以煮盐”。
秦置,属长沙郡。治所在今湖南湘潭县西南花石镇。西汉属长沙国。东汉为湘南侯国,属长沙郡。三国吴仍为湘南县,为衡阳郡治。南朝宋属衡阳郡。南齐废。古县名。秦置,治今湖南省湘潭县西涟水北岸。南朝齐废入湘西县。
亦作三彭。即今广东南澳县东南大海中之南澎列岛。清乾隆《潮州府志》卷36:“彭山与南澳相对,西至云盖寺约四五十里,北去隆澳约百余里,顺风一潮可到。其山有三:曰南彭、曰中彭、曰北彭,三山列峙海中,周围各一
元置,属定远府。治所在今贵州罗甸县北。后废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罗甸县北,属八番顺元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贵州省罗甸县北部、惠水县南部。后废。
①西汉置,属东郡。治所在今山东聊城市西南。汉封功臣室中同为侯邑。东汉章帝时改为乐平侯国。②南朝梁置,属滶川郡。治所在今湖北钟祥市东北。西魏改为滶陂县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山东省聊城市西南。属东郡。东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