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吉县
清乾隆三十八年 (1773) 置,属迪化州。治所即今新疆昌吉市。清徐松 《西域水道记》 卷3:昌吉河,“准语,昌吉,场圃也。河坝筑此,故名,后遂因水以名县”。光绪十二年 (1886) 属迪化府。民国初属新疆迪化道。1930年属迪化行政区。后直属新疆省。1983年改设昌吉市。
古旧县名。清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改厅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。属迪化州。1983年撤销,改设昌吉市。
清乾隆三十八年 (1773) 置,属迪化州。治所即今新疆昌吉市。清徐松 《西域水道记》 卷3:昌吉河,“准语,昌吉,场圃也。河坝筑此,故名,后遂因水以名县”。光绪十二年 (1886) 属迪化府。民国初属新疆迪化道。1930年属迪化行政区。后直属新疆省。1983年改设昌吉市。
古旧县名。清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改厅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。属迪化州。1983年撤销,改设昌吉市。
在今江苏高邮市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3高邮州: 武安湖在 “州西南三十里。与新开河相接”。
清置,属沁源县。在今山西沁源县北五十里东、西阳城村。
在今浙江上虞市东南梁湖乡境。《宋史·河渠志七》: “绍兴初,高宗次越,以上虞县梁湖堰东运河浅涩,令发六千五百余工,委本县令、佐监督浚治。”
即今湖北房县西北大木镇。《清一统志·郧阳府》:大木厂“在房县西北一百四十里。旧有官亭”。
①在今福建诏安县城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9南诏县:东溪桥“在县东门外,长七十丈。嘉靖二十八年,创建木桥。隆庆五年重修,改曰通济桥。万历二十四年,易以石,仍曰东溪桥”。②在今福建漳浦县城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
五代周置,即今河北徐水县。北宋初为静戎军治。《寰宇记》 卷68静戎军: “周为梁门口塞,在 (易) 州东南九十里。皇朝太平兴国六年二月升为静戎军。” 景德元年 (1004) 改为安肃军治。同年,契丹南
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治所在剡县 (今浙江嵊县)。辖境相当今浙江嵊县、新昌二县地。八年(625) 废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置,治剡县(今浙江嵊州市南)。辖境约当今浙江省嵊州市一带。八年废。
春秋晋邑。在今河北任县东南。《春秋》:襄公二十一年 (前552),“公会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于商任”。顾栋高 《大事表》 谓今安阳县 (今安阳市) 有卫商任地。古邑名。又作任
明洪武二年(1369)改河东山西道宣慰司置,治所在太原府(今山西太原市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。九年(1376)改置山西布政使司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以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改置,治太原路(治今山西太原市)
在今云南姚安县西。明洪武中置土巡检司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