椒山玛瑙长官司
元至正初置,属四川行省。治所在今湖北鹤峰县东北四十四里下坪镇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 废。永乐五年 (1407) 复置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初废。
元至正初置,治今湖北省鹤峰县东北留驾司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年)废。永乐五年(1407年)复置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废。
元至正初置,属四川行省。治所在今湖北鹤峰县东北四十四里下坪镇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 废。永乐五年 (1407) 复置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初废。
元至正初置,治今湖北省鹤峰县东北留驾司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年)废。永乐五年(1407年)复置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废。
唐南诏置,属拓东节度。即今云南泸西县。宋大理属石城郡。元改广西路。大理国置,治今云南省泸西县。属石城郡。元至元十二年(1275年)改置广西路。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藤州置,治所在镡津县 (今广西藤县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藤县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藤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以藤州改置,治镡津(今广西藤县东北、北流江东岸)。辖境即
今广西金秀、荔浦、平乐三县境内的荔浦河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7平乐县: 荔水在 “府西四十里。自修仁县流经荔浦县,又东北流入界,至府西七里曰荔浦江口,入于漓”。
即盐道山。在今山西永济市东南。《元和志》卷12虞乡县:“坛道山,一名百梯山,在县西南十二里。山高万仞,跻攀者百梯方可升降。故曰百梯山。”
西魏分盩厔县置,寻废。唐武德二年(619) 复置,属雍州。治所在今陕西周至县东终南镇。贞观八年 (634) 又废。北宋大观元年 (1107)复置,为清平军治。元至元初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二年(619年)
即今陕西勉县西南十五里老虎沟。《宋史·理宗纪》: 南宋淳祐三年 (1243),蒙古兵破大安军,“忠义副总管杨世威坚守鱼孔隘,孤垒不降”,即此。在今陕西省勉县西南。南宋淳祐三年(1243年)蒙古军南犯,
又作沁河。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乌苏里江下游。清 《乾隆内府舆图》 作 “勒必拉” 河齐召南 《水道提纲》 卷25: 乌苏里江与和洛河相会后,“又西北流百余里,经噶山三,又有沁河自东南来注之”。
即今江西九江市东南湖嘴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5九江府: 南湖嘴镇在 “府东四十里,临彭蠡湖口。旁有港曰将军套。明初师扼陈友谅,作浮梁于此以渡兵,且树柳以遏奔冲。洪武初,置巡司于此。嘉靖四十一年,以江湖多盗
在今湖南蓝山县北四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桂阳州》: 蓝溪水 “源出蓝岭,东流入岿”。
唐大历四年 (769) 置,治所在范阳县 (今河北涿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涿州市、雄县及固安县地。蒙古太宗八年 (1236) 改为涿州路,中统四年 (1263) 复为涿州,属大都路。明洪武初废范阳县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