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姚镇
北宋置,属蒲城县。即今陕西蒲城县西南三十里荆姚镇。
在陕西省蒲城县西南部。面积98平方千米。人口5.9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荆姚街,人口 5370。唐建村,以荆、姚二姓得名。北宋至清均设镇,明代并设驿丞衙署。1949年设荆姚乡,1961年设公社,1984年复设镇。主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。有化工、面粉、农副产品加工、建材等厂。为县南部农副产品贸易中心。有公路通西禹公路。
北宋置,属蒲城县。即今陕西蒲城县西南三十里荆姚镇。
在陕西省蒲城县西南部。面积98平方千米。人口5.9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荆姚街,人口 5370。唐建村,以荆、姚二姓得名。北宋至清均设镇,明代并设驿丞衙署。1949年设荆姚乡,1961年设公社,1984年复设镇。主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。有化工、面粉、农副产品加工、建材等厂。为县南部农副产品贸易中心。有公路通西禹公路。
明永乐五年(1407)属新安府。治所在长津县(今越南东北部海兴省嘉禄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海兴省东部地。宣德二年(1427)以后入安南。
明、清蒙古诸部之一。明成化间(1465—1487),一些蒙古部落入居河套,达延汗置为右翼三万户之一的鄂尔多斯万户,称 “鄂尔多斯者,为汗守御八白室之人” (传成吉思汗死后于其地建陵,立白屋八间)。即以
在今甘肃徽县西南栗川乡南。唐杜甫《木皮岭》诗渭“南登木皮岭,艰险不易论”。《方舆胜览》卷70同庆府:木皮岭“黄巢之乱,王铎置关于此,以遮秦陇,路极险阻”。
1914年由陕南道改置,属陕西省。治南郑县(今陕西汉中市)。辖境约当今陕西略阳、凤县、太白、佛坪、宁陕、镇安、山阳、商南以南地区。1928年废。1914年6月由陕南道改名,治南郑县(今陕西汉中市)。属
即今吉林榆树市西北弓棚镇。《吉林乡土志》:“相传该地始有居民时,系由关内移民,某氏首先以柳木做成弓形之草棚, 以为住所, 因以命名焉。”
1928年于旧京师置北平特别市(今北京市),直隶于行政院,为河北省治。1930年改称北平市,不久移省治于天津市。1937年日军占领后,曾成立“北平地方维持会”、“北京特别市”。1938年改为北京市。1
即今黑龙江省明水县。清宣统三年(1911)改名兴隆镇。
在今云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东南四十二里忙糯乡。清设巡司于此。民国改设县佐。
即棐林。春秋郑地。在今河南新郑市东北。《春秋》: 文公十三年 (前614),“郑伯会公于棐”。《公羊传》 作斐。即“棐林”。
西汉置,属金城郡。治所在今甘肃永登县西南河桥镇。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: 昭帝时,“ (义渠) 安国以骑都尉将骑三千屯备羌,至浩亹,为虏所击”。《后汉书,马援传》: 李贤注: “浩水名也,亹者,水流峡山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