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河堡
明置,属定辽右卫。即今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南草河城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7辽东都司 “甜水堡” 条下: “又南八十里曰草河堡。” 民国 《奉天通志》 卷82凤城县: “草河自本溪东南流至县治北一百二十里草河城村西入境,村为明草河堡故址。”
明置,属定辽右卫。即今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南草河城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7辽东都司 “甜水堡” 条下: “又南八十里曰草河堡。” 民国 《奉天通志》 卷82凤城县: “草河自本溪东南流至县治北一百二十里草河城村西入境,村为明草河堡故址。”
南朝宋元嘉二十五年(448)置,属弋阳郡。治所在安丰故城(今河南固始县东南)。后为边城郡治。大明八年(464)又属弋阳郡,后复为边城郡治。北魏改为期思县。南朝陈复为边城县。隋开皇初又改为期思县。南朝宋
即洣水。在今湖南衡东县境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0衡山县: 茶陵江 “自酃县流入长沙府茶陵州界,又西北经攸县界而入攸水,又西至县境,流入湘江,谓之茶陵江口”。
明洪武九年 (1376) 置,属任丘县。即今河北任丘市北三十里鄚州镇。明洪武九年(1376年)废莫亭县置,在今河北省任丘市北鄚州镇。
集镇名。即今湖南澧县西合口。《清一统志·澧州》 “津市”条:“合口市,在州西四十里。”
在今山东嘉祥县东南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3嘉祥县: 郗山 “相传晋郗鉴居此。下有郗城,即鉴所筑。今为河水垫没,俗谓之登台山”。
在今安徽祁门县北五十里大洪岭下。宋淳熙《新安志》卷4祁门县:大共镇“在县北。绍兴二十三年正月例罢收税坊”。元、明置巡司于此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8祁门县:大共山“下旧有大共镇。元置。今废”。《明史·地理志
唐北室韦九部之一。分布在今吉林乾安、农安、长岭县一带。《新唐书·北狄传》: 室韦 “分部凡二十余,曰岭西部、山北部、黄头部,强部也”。
①在今江西分宜县西南。《清一统志·袁州府》:大梅山“在分宜县(旧治)西六十里。其山多梅。又有桃溪山,环抱溪泉”。②在今浙江宁波市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宁波府》:大梅山“在鄞县东南七十里。相传汉梅子贞隐于此
又称八路军驻陕办事处旧址。在今陕西西安市北新街七贤庄。建于1936年。包括七贤庄第一、三、四、七号院。一号院是主要办公地点,三、四号院是办公处下属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住室,七号院为招待所。1936年12月
北宋太平兴国元年 (976) 改义阳县置,为信阳军治。因避宋太宗赵光义讳而改名。治所即今河南信阳市。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为信阳府治。十五年 (1278) 为信阳州治。元末废。明洪武元年(1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