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紫峰
在今湖北蒲圻市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6蒲圻县 “蒲首山” 条下: “ 《志》 云,白石山北有金紫峰,峻极万仞,为蒲邑诸峰之冠。”
在今湖北蒲圻市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6蒲圻县 “蒲首山” 条下: “ 《志》 云,白石山北有金紫峰,峻极万仞,为蒲邑诸峰之冠。”
在今山东泰安市泰山南四里。《新唐书· 礼乐志四》: 乾封元年 (666) 封泰山,“乃诏立登封、降禅、朝觐之碑,名封祀坛曰舞鹤台,登封坛曰万岁台,降禅坛曰景云台,以纪瑞焉”。
在今安徽砀山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徐州府二》:西镇店“在砀山县东五十里。有公馆”。
1913年改里化厅置,属川边道。治所即今四川理塘县。1914年属川边特别区。1939年属西康省。1951年改为理塘县。1955年属四川省。旧县名。1913年废里化厅置理化县。1952年改名理塘县。
即今西藏北部怒江上游。清 《乾隆内府舆图》 作哈拉乌苏必拉。哈喇乌苏系蒙古语,“哈喇” 意为黑,“乌苏” 意为河。藏语称那曲,汉语意为黑河或黑水。源于今安多县喀隆湖东北,流经安多、那曲县入比如县,为怒
一名石湖澳。即今福建石狮市东北石湖。宋熙宁初以石湖村为晋江、南安、同安、惠安四县陆路总要地,置寨戍守。后废。明初置祥芝巡司于此,属晋江县。洪武二十年(1387)移今石狮市东祥芝镇。又称石湖澳,滨海要地
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,属赤水卫。治所在今四川古蔺县南白沙乡。后废。在白沙场西有明千户所旧城遗址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置,治今贵州省毕节市东北。属赤水卫。清废。
亦作哈拉和林。简称和林。即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哈尔和林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 和宁路: “始名和林。……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诸部,建都于此。初立元昌路,后改转运和林使司,前后五朝都焉。太宗乙未年,城和林,
在今四川大足县南四十里。明曹学佺 《蜀中名胜记》 卷17大足县: “唐贞观时,渔人郭福者,夜捕鱼,见水际有光。即之,有蚌如斗。剖得珠径寸。献之。太宗赐以积善井碑,碣存。”
清雍正三年(1725)改平虏卫置,属朔平府。治所在今山西朔州市平鲁区北平鲁城镇。民国初属山西雁门道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1949年属察哈尔省。1952年复属山西省。1958年撤销,1961年复置平鲁
北魏太和十年(486)置,属新兴郡。治所即今山西五台县。永安中改属永安郡。北齐属雁门郡。隋大业二年(606)改为五台县。古县名。北魏太和十年(486年)置,治今山西省五台县。属永安郡。北齐、北周属雁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