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地名来历>铁勒

铁勒

南北朝隋唐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名,亦作狄历、敕勒。因其车轮高大,中原人称之为高车。《魏书·高车传》: “盖古赤狄之余种也。初号为狄历,北方以为敕勒,诸夏以为高车、丁零。” 丁零、狄历、敕勒、铁勒,同名异译,有学者认为都是Turk (突厥) 一名的译音。最早见于汉籍者为丁零 (又作丁令、丁灵),秦汉之际被匈奴征服,所居在匈奴北,北海 (今俄罗斯贝加尔湖) 一带。后常乘匈奴衰乱攻其北面。东汉时,部分丁零人南徙至今甘肃、阴山和黄河中下游地区。十六国纷扰之际,入居内地的丁零人曾在河南建立过短暂的 “翟魏” 政权 (388—392)。其居漠北者,即 《魏书》 所载高车 (敕勒),有狄氏、袁纥氏、斛律氏、解批氏、护骨氏、异奇斤氏等种,“无都统大帅,当种各有君长”。常与柔然为敌,亦不时侵扰北魏。拓跋珪北征高车,度弱洛水 (今蒙古国土拉河),西至鹿浑海,破袁纥部,虏其众南来。其解批、斛律等部相继内附于北魏。后拓跋焘又征高车东部于己尼陂 (即今贝加尔湖),降其十余万落,皆徙置漠南。漠北高车部落尚有十二姓,役属于柔然。太和十一年 (487),其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统众十余万落,因不满柔然可汗,率部西迁至高昌西北,自立为王,建高车国 (487—541),后为柔然所灭。北朝末以来,其诸部皆被统称为铁勒,分布在东起独洛河 (今蒙古国土拉河) 以北直到北海、西至西海 (今哈萨克斯坦里海) 的广大地域。其部落多见于 《隋书·铁勒传》 ( 《北史》 同) 记载者有独洛河以北的仆骨、同罗、韦纥 (即袁纥)、拔也古、斯结(一作思结)、浑、斛薛等十姓,伊吾之西、焉耆之北、傍白山 (今天山东部) 的契弊 (一作契苾)等九姓,金山 (今阿尔泰山) 西南的薛延陀等四姓,康国北、傍阿得水 (一说今伏尔加河) 的诃咥、曷截 (即曷萨) 等八姓,得嶷海 (一说即今里海) 东西的苏路羯等四姓,拂林东的恩屈、阿兰等四姓,加上北海之南的都波,共四十部。突厥汗国兴,铁勒诸部受其统治,隋时分属东、西突厥。唐初,薛延陀部强盛,其首领夷男自立,入贡于唐,贞观三年(629),受唐封为真珠毗伽可汗,建牙郁督军山 (今蒙古国杭爱山) 北,漠北回纥 (即韦纥)、拔野古、阿跌、仆骨、同罗、霫等诸大部皆属之。贞观四年,唐平东突厥后,漠北铁勒诸部共奉唐太宗为 “天可汗”,称从漠北入朝之路为 “参天可汗道”。二十年,回纥与唐军攻灭薛延陀,铁勒诸部皆归附唐朝,乃置诸都督府、州,各以其酋领为都督、刺史以羁縻之,统于翰海都护府。后突厥复兴,又征服漠北铁勒诸部,部分铁勒部落南迁至河西及河套各地。天宝三年(744),回纥击灭后突厥汗国,建立回纥汗国。此后铁勒一名逐渐消亡。


猜你喜欢

  • 悬山岙 (嶴)

    在今浙江象山县南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,张煌言抗清失败,结茆悬山岙,康熙三年(1664)被俘。

  • 望花山镇

    即今湖北麻城市南四十二里望花山乡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 卷73 《兵事》: 清同治二年 (1863) 三月,捻军 “屯白杲,穆正春屯望花山”。

  • 南沙群岛

    中国南海诸岛最南的一个群岛,属海南省。主要岛屿有太平岛、南威岛、中业岛、景宏岛、鸿庥岛、费信岛、马欢岛、阳明礁、万安滩、礼乐滩、海马滩等,以太平岛为最大。是南海诸岛中岛、礁、沙滩最多的一个群体。古称万

  • 梁泉县

    北魏太和元年 (477) 置,为固道郡治。治所即今陕西凤县东北凤州镇。《元和志》 卷22梁泉县: “取县西梁泉为名。” 西魏为归真郡治。隋为河池郡治。唐以后为凤州治。蒙古至元五年 (1268) 省入凤

  • 长沙塘营

    在今广东新会市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新会县:长沙塘营“在县西南。有北腊、山船、金坑、雷公岩、斩头等山贼”。

  • 白水江?酬长官司

    明正德十六年(1521)置,属芒部府。治所在今云南彝良县东北九十四里果稠。嘉靖五年(1526)属镇雄军民府。清初废。

  • 居鹿山

    在今广西象州县东北四十里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05象州: 居鹿山 “上有鹿池水。《九域志》 云:天欲雨,山上云气如鹿”。

  • 虬山

    在今湖北鄂州市西南一百五十里。《舆地纪胜》卷81寿昌军:虬塘“在武昌县南百五十里。有虬山,山之阴有龙穴。《搜神记》云:居民见神虬飞翔,祷雨即应”。

  • 善阐府

    唐南诏劝丰祐时置,为南诏别都。又称上都。治所在善阐城 (即今云南昆明市)。辖境约当今云南昆明市区附近地区。宋大理时亦为陪都,为八府之一。辖境约当今昆明市及易门、禄丰、嵩明各县地。蒙古宪宗五年 (125

  • 富勒哈城

    在今吉林省吉林市北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》 “打牲乌拉城” 条: 癸丑年 (1613),“布占泰率兵三万,由富勒哈城而来……太祖奋然挺身而入,诸贝勒大臣率军士鼓勇纵击,大败乌拉兵,十损其六七”。即此。《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