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国
西汉高帝五年(前202)改长沙郡置。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,即此。治所在临湘县(今湖南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东部、南部和广西全州、广东连县、阳山等地。东汉改为长沙郡。
西汉高祖五年(前202年)以长沙郡置,封吴芮。治临湘县(今湖南省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省全部、湖北省南境小部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小部和广东省阳山、英德以北部分及江西省西境一部。文帝后元七年(前157年)国除为长沙、桂阳、武陵三郡。景帝二年(前155年)以长沙郡复置,辖境逐渐减缩。东汉改为长沙郡。
西汉高帝五年(前202)改长沙郡置。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,即此。治所在临湘县(今湖南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东部、南部和广西全州、广东连县、阳山等地。东汉改为长沙郡。
西汉高祖五年(前202年)以长沙郡置,封吴芮。治临湘县(今湖南省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省全部、湖北省南境小部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小部和广东省阳山、英德以北部分及江西省西境一部。文帝后元七年(前157年)国除为长沙、桂阳、武陵三郡。景帝二年(前155年)以长沙郡复置,辖境逐渐减缩。东汉改为长沙郡。
在今四川忠县西北。明曹学佺《蜀中名胜记》卷19忠州:“西北五里有木莲洞。宋钱求之诗云:鸣玉溪边堪寓目,木莲洞下更关情。”木莲洞以木莲而名。木莲树产于鸣玉溪滨。《白居易集》卷18:“木莲树生巴峡山谷间,
北宋置,在今陕西略阳县东。《元丰九域志》 卷8兴州: 济众监在州东一百七十步,“景德三年置,铸铁钱”。元废。
元至元三十年 (1293) 改羁縻柔远州置,属四川行省。治所即今湖北来凤县西北猴栗。三十一年 (1294) 升为散毛府。
元置,属思州安抚司。治所在今贵州镇远县东北八十里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改为镇远溪洞金容金达长官司。亦称金容金达司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镇远县东北。属思州宣慰司。明初改为镇远金容金达长官司。
清内蒙古六盟之一。后金崇德至清康熙初,先后设四子部落一旗、茂明安部一旗、乌喇特部三旗、喀尔喀右翼部一旗,共四部六旗,会盟地在乌兰察布(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北红螺谷),故名。隶属于理藩院,并受绥远城将军
①清雍正八年(1730)置直隶河道水利总督,驻天津(今天津市),掌防治北河,即直隶(今河北省及北京、天津二市)境内的南北运河、永定、大清、子牙、滹沱等河,称为北河总督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后北河总督
①西汉高帝七年 (前200) 封杜得臣为棘阳侯,元朔五年 (前124) 改为县。属南阳郡。治所在今河南南阳县南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南阳郡棘阳县注: 应劭曰,“在棘水之阳”。故名。西晋属义阳郡。南朝宋属
明弘治八年 (1495) 改马龙他郎甸长官司置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西北二十六里新化。万历十九年 (1591) 改属临安府。清康熙五年 (1666) 废入新平县。明弘治八年(1
一名文旗山。在今福建政和县北。明嘉靖《建宁府志》 卷3 《山川》 政和县: 黄熊山 “在县治之北,县主山也。相传山尝有黄熊见,故名。堪舆家谓此山形如展旗,而无剑戟森布,非武也,特文人之旗耳,故又名曰文
即今福建上杭县北九洲。唐开元二十四年(736)始置汀州及长汀县,尝为州、县治。旋徙治东坊口(今长汀县东北东街),又迁白石村(即今长汀县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