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翟郡
东魏兴和元年(539)置,治所在阳翟县(今河南禹州市)。隋开皇初废。
东魏兴和元年(539年)置,治阳翟县(今河南禹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省禹州市一带。隋开皇初废。
东魏兴和元年(539)置,治所在阳翟县(今河南禹州市)。隋开皇初废。
东魏兴和元年(539年)置,治阳翟县(今河南禹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省禹州市一带。隋开皇初废。
即大皂江。今四川都江堰市以上岷江。《宋史·蛮夷传四》: “时威州亦建亨、祺二州,然亨至威才九十里,寿宁距茂才五里,在大早江之外,非扼控之所,未几皆废。”
又称重修护国寺感应塔碑。现保存在甘肃武威文庙内。西夏天祐民安五年(1094)立。高2.5米,宽0.9米,厚0.3米。碑首西夏文篆字题额为“敕感应塔之碑文”。正文为西夏文楷书,计二十八行,每行六十五字。
在今湖北当阳市东南五十八里。因地处赵家湖周围岗地,故名。为西周晚期至战国中期古墓葬。1975年以来先后发掘古墓二百九十七座,出土文物有古铜、铁、竹、木器和玉器等一千多件,以错金鸟篆铭文铜戈最为珍贵。
①西汉置,属泰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费县东北六十里。东汉并入费县。西晋复置,属琅邪国。后废。②1913年改华州置,属陕西关中道。治所即今陕西华县。1928年直属陕西省。(1)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山东省龙口
即今江西婺源县西南项村。明万历八年(1580) 设巡司于此,名项村巡司。
1930年改哈巴河设治局置,属新疆省阿山行政区,后直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哈巴河县。以哈巴河而得名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西北边陲、阿勒泰山脉南麓。属阿勒泰地区。面积8430.3平方千米。人口7.9万。
即今宁夏固原、西吉县境之中河(苦水、臭水河)。明万历《固原州志》上卷:大黑水“在州北一百一十里,流入清水河。小黑水,在州北八十里,流入大黑水”。
元置,在今福建闽侯县西南。
在今广西北流市西南四十里塘岸镇。《徐霞客游记·粤西游日记》: “东抵小石峰下,是为塘岸墟。”
在今福建漳浦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漳州府》:古雷山“在漳浦县东南五十里。一名鼓雷山。断岸千尺,下瞰大江。每潮至,怒浪急涛,其声如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