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亭司
即今湖南永兴县西南五十里高亭乡。唐开元十三年 (725) 于此置安陵县,天宝元年 (742) 改名高亭县,以高亭山为名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
集镇名。在湖南省永兴县西部、高亭河南岸。高亭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2100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至北宋熙宁六年(1073年)为高亭县治,明万历四年(1576年)设高亭巡检司,聚落因地得名。主产稻、油茶。有煤矿和花炮、农机修理厂。所产躺椅远销港、台。为县西部物资重要集散地。107国道经此。有县第三中学,旧为金陵书院。
即今湖南永兴县西南五十里高亭乡。唐开元十三年 (725) 于此置安陵县,天宝元年 (742) 改名高亭县,以高亭山为名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
集镇名。在湖南省永兴县西部、高亭河南岸。高亭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2100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至北宋熙宁六年(1073年)为高亭县治,明万历四年(1576年)设高亭巡检司,聚落因地得名。主产稻、油茶。有煤矿和花炮、农机修理厂。所产躺椅远销港、台。为县西部物资重要集散地。107国道经此。有县第三中学,旧为金陵书院。
在今云南呈贡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4晋宁州归化县: 金鲤潭 “在治 (今化城) 南六里之白马勒村。旧为平原,恒苦亢旱。隆庆六年七月,田中忽水涌成深潭,有金鲤游泳其中,遂为一方灌溉之利”。
指今四川天全县南天全河 (古名和川水) 一带之民族。一说指今四川大渡河以南民族。《尚书·禹贡》: “蔡蒙旅平,和夷底绩。” 《水经·桓水注》: “郑玄曰,和上(川),夷所居之地。” 《禹贡锥指》: 和
在今广东兴宁市西北端大桥头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1941年并永从、下江二县置,属贵州省。治所在丙妹镇(今贵州从江县)。在贵州省东南部、都柳江中游,邻接广西壮族自治区。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。面积3244平方千米。人口31万。辖7镇、11乡。县人民政
亦作大红江镇。明置,属巴县。在今四川重庆市渝北区东南大洪江(御临河)入长江口处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9重庆府巴县:大洪江镇“在府东百里。亦曰大洪江璧山镇。有巡司戍守”。
即今云南建水县南焕文山。宋大理至明称判文山。《明一统志》卷86临安府:判文山“在府城南二十里。高千余仞,中有三峰削出如笔架。昔大理段思平外舅爨判居其上,因名,有祠在焉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4临安府:判
在今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西南永宁镇西三十里盘江上。《清 一统志·安顺府》: 盘江桥“《(贵州) 通志》: 旧为滇黔孔道,波涛汹涌,不能舟渡,明崇祯间建桥”。
西汉置,属珠崖郡。治所无考,当在今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境。《汉书·元帝纪》:初元三年(前46),“珠崖郡山南县反,博谋群臣。待诏贾捐之以为宜弃珠崖,救民饥馑。乃罢珠崖”。旧县名。苏南抗日根据地设。19
明置,属天全六番招讨司。在今四川宝兴县南灵关镇。
唐武德六年 (623) 改隆州置,治所在隆平县 (今越南河山平省山西)。贞观元年 (627)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