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勾院判官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名。重、黎二氏,原为司天地之官,后作为官名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“重、黎实使天不通者……尧复育重、黎之后,不忘旧者,使复典之,以至于夏、商,故重黎氏世叙天地,而别其分主者也。”注:“重、黎,颛顼掌天地
爵名。为西汉武功爵第十级。武帝时以军国财用不足,故置武功爵,令民得以钱谷买之。自第七级千夫以上即可亨受免役优待。爵名,汉武帝置,为武功爵的第十级,用以奖赏军功或犯人赎罪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有司请令
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。详见“交钞库”条。
官名。晋太官令的属官有厨史二十四人。分领太官厨下之事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,称为权直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不设。南宋孝宗乾道九年(1173),复置翰林权直。淳熙五年(1178),改学士院权直。
官名。掌管户籍。唐朝柳宗元《柳先生集》十七《梓人傅》:“郡有守,邑有宰……又其下,皆有啬夫、版尹,以就役焉。”
见“两京郊社丞”。
官名。宋朝贡举殿试时设,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,事毕即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虎贲率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