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署名。即光禄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光禄寺为司宰寺,卿与少卿改称司宰寺正卿与司宰寺大夫,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
官名。金置,为尚食局的佐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官名。北魏世宗初颁行《职令》,列第九品上阶。《通典·职官二十》“后魏官品”条作“检校御史”,参见该条。
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宗室四王三侯列传》:“更始既都长安,以嘉为汉中王、扶威大将军,持节就国,都于南郑,众数十万。”
官名。即工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工部尚书为司平太常伯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工部尚书》,参看“工部尚书”条。
官名。即典牧令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侍卫武官首领,统领高军虎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匠役营建之事。喀尔噶尔、叶尔羌各设一人,正五品;阿克苏、库车等地设六人,秩七品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