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户籍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充。
官名,又称“提举阁事大臣”,清朝文渊阁设此官,掌领阁事,以内务府大臣充任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·文渊阁》、《清文献通考·职官四·文渊阁》。
南朝对州“别驾”的别称。
官制术语。指兼管某项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由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改立。后改为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司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代以主记为主记掾的简称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主记及主记史各一人; 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记县令出行则主记从,在主簿之后,北齐京县有主记,与记室并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
官名。清置,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,见“神乐署”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见“武学直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