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尚食典御
官名。北齐中尚食局长官,员二人,属中侍中省。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,以宦官担任。从五品上。
官名。北齐中尚食局长官,员二人,属中侍中省。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,以宦官担任。从五品上。
明代监察御史“代天子巡狩,所按藩服大臣、府州县官诸考察,举劾尤专,大事奏裁,小事立断。”其出使专任纠察,多以职务为使名,但总为十三道监察御史之任。到清朝,以六科(吏户礼兵刑工)给事中与各道御史共同担任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。参见“转班”。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,具有宪兵学识的,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,称为转补。
官名,汉哀帝时置,为哀帝太后属官,掌中安宫财物,秩中二千石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帝太后称中安宫……并四太后,各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”
官名。法曹长官。西晋末丞相府置。东晋、南朝宋公府、将军府沿置。南朝宋七品。北宋仅置于开封府,正七品下,掌检定法律,审议、判决案件等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后无闻。又为“法曹行参军”、“法曹参军事”省
官名,简称大加。高句丽国置,职掌宾客接待事务。见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》。官名,东汉时高句骊国置,掌接待宾客。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·高句骊》:“其置官,有相加、对卢、沛者、古邹大加、主簿、优台、使者、帛衣先
①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汉魏南北朝时的匈奴、乌丸、鲜卑及稍后的契丹等少数民族首领皆有此称。多由推举产生,任期有一定限制。《魏书》:“(乌丸)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为大人,邑落各有小帅,不世继也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指官员离任、致仕、死亡等而空阙的职务,由铨选部门选人填补。宋制,凡因官员离任、死亡、致仕等原因而空缺的职务,称为窠阙,得通过铨选以填补之。
翰林学士别称。(1) 唐宋时翰林的别称。《鹤林玉露》谓“东坡知贡举,得一卷颇奇,时山谷亦预校文,曰:‘可贺内翰得人’。”(2) 清代称内阁中书为内翰,亦称中翰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百户征输之事。伊犁、喀刺沙尔、布古尔等地设七十六人,秩七品。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百户的征输及一切杂务。伊犁七十人,喀喇沙尔、库尔勒各四人,布古尔二人,俱七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典路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属官,下设典路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典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