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抚大将军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亦称中抚军大将军。专授予在京师任职的官员,班品较中抚将军高一阶。参见“中抚将军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亦称中抚军大将军。专授予在京师任职的官员,班品较中抚将军高一阶。参见“中抚将军”。
官名。隋置,属翊卫府,掌侍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十二卫》。
官名。金朝建国前设有此官,位次于都勃极烈,类似汉族官制中的副冢宰之类的高级官员。谙版勃极烈是女真语的音译,“谙版”是“尊贵”的意思,“勃极烈”是“管理众人”的意思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,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,监督下级检察工作。民国初期沿用清制,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,检举犯罪行为,设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若干人。参看“检察厅”条。
官名,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大行治礼是大行令属官治礼郎的省称,掌斋祠傧赞九宾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商人杜吴杀莽,取其绶。校尉东海公宾就、故大行治礼,见吴问绶主所在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治礼郎四十七人。”注:“主斋祠傧赞九宾。
即“宗子正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。清朝督理漕粮之武官。隶于总潜设一人,从二品。统辖漕标营兵。掌催护粮艘之事。下设游击一人,都司二人,守备二人,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,把总十八人。官名,清朝有漕标副将,为漕运总督的属官,负责催护粮船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《天官》: “女御,掌御叙于王之燕寝,以岁时献功事; 凡祭祀,赞世妇; 大丧,掌沐浴; 后之丧,持翣,从世妇而吊”。② 内宫女官。隋文帝开皇二年 (582) 著内官之式,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