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部中大夫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 ),改大司乐中大夫置。仍属春官府,为乐部长官,下设小乐部下大夫、小乐部上士、小乐部中士以佐其职。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领乐师上士、乐胥中士、司歌中士、司钟磬中士、司鼓中士、司吹中士、司舞中士、籥章中士、掌散乐中士、典夷乐中士、典庸器中士等官属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 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 ),改大司乐中大夫置。仍属春官府,为乐部长官,下设小乐部下大夫、小乐部上士、小乐部中士以佐其职。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领乐师上士、乐胥中士、司歌中士、司钟磬中士、司鼓中士、司吹中士、司舞中士、籥章中士、掌散乐中士、典夷乐中士、典庸器中士等官属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 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全称“钦命出使大臣”。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。光绪元年(1875)设。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,二十七年,改归外务部。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: 头等,秩一品; 二等,秩二品; 三等,秩三品。其职掌为
官署名,亦为政区名。明洪武二十年(公元1387年)置,为明大宁都指挥使司的简称,下设二十余卫。同年,纳哈出归降,施以其地设兀良哈三卫,领于大宁都司。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迁大宁都司于保定,其所属各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始立总管府,并管涟海高邮湖泊提举司、沂州等处提举司事。十六年(公元1279年)置扬州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省并为淮东、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铸造***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从五品,甘肃地区置二人:平番县、洮州各一人。
官名,汉置,为护乌桓校尉属官,掌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即“枢密院副都承旨”。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仪凤司改置,秩从二品。置院使、副使、佥事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掌乐工、供飨等务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复为仪凤司。官署名。见“仪凤司”。
官名。汉朝大鸿胪属官。东汉员一人,秩比千石。助大鸿胪职掌诸侯及周边少数族等事务。官名,俸比千石,为大鸿胪的副贰长官,助卿行施职务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大鸿胪”、“大鸿胪卿”两条。
见“牌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