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等爵
爵名,唐置。唐朝爵分九等,其名称是:一等称王,食邑万户,正一品;二等称嗣王、郡王,食邑五千户,从一品;三等称国公,食邑三千户,从一品;四等称开国郡公,食邑二千户,正二品;五等称开国县公,食邑一千五百户,从二品;六等称开国县侯,食邑千户,从三品;七等称开国县伯,食邑七百户,正四品上;八等称开国县子,食邑五百户,正五品上;九等称开国县男,食邑三百户,从五品上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。
爵名,唐置。唐朝爵分九等,其名称是:一等称王,食邑万户,正一品;二等称嗣王、郡王,食邑五千户,从一品;三等称国公,食邑三千户,从一品;四等称开国郡公,食邑二千户,正二品;五等称开国县公,食邑一千五百户,从二品;六等称开国县侯,食邑千户,从三品;七等称开国县伯,食邑七百户,正四品上;八等称开国县子,食邑五百户,正五品上;九等称开国县男,食邑三百户,从五品上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清以兵部侍郎一人典京师驿传事务,称为管理馆所侍郎。见“会同馆(2)”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元置,为储政院的副主官,员额二人,秩正三品。
官名。明置,为良牧署正副主官。见“良牧署”。
官名。北宋内侍省置,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,位在副都知下,分掌往来国信所、军头引见司、翰林院等部门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,为内侍职事官。南宋因之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修械长,军衔为准尉。
官名。见“民部中大夫”。
周朝对卑职小吏的劳绩进行考察而举荐升迁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七曰达吏”。郑玄注:“达吏,察举勤劳之小吏也。”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管官府商业贸易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工、商食官。”韦昭注: “商,官贾也。”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,亦称巡防营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前、后、中、左、右五路驻防,每路设统领官一人。由勇营、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。掌该路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