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等书记官
官名。③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 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二等从六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二人,每标二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文牍。③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设,三人。
官名。③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 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二等从六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二人,每标二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文牍。③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设,三人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司辰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府库名,又称中藏府、中黄藏府,掌宫中币帛金银诸货物。置令、丞。《后汉书·少府》:“中藏府令一人,六百石,本注曰: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。丞一人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员吏十三人,吏从官六人。”
官名。唐龙朔中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,中舍人为右赞善大夫,咸亨初复旧。仪凤四年(公元679年)复置,职比谏议大夫。与中允、中舍人同属左右春坊,掌传达太子的命令,讽谕过失,赞襄礼仪,以经书教授诸郡王。员额各
清朝外藩俸禄之一。亦称“俸帛”。清制,藩属之王公、下嫁之公主、格格及额驸,均有俸禄,按年颁给俸银、俸缎。王公中分七等,最高者亲王每年四十匹,最低者四匹。下嫁之公主、格格亦分七等,最高者固伦公主每年三十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管狱讼刑罚的长官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 “士师不能治士,则如之何?” 焦循正义: “士师,狱官吏也。” 《周礼·秋官 ·士师》:“掌国之五禁之法,以左右刑罚。”官名,主察狱讼等事。
官名。相传少皞时即置,掌工匠营造。《左传》昭公十七年: “五雉为五工匠,称器用,正度量。”春秋鲁、宋、齐、楚等国均置。鲁、宋为司马属官,掌车服。齐、楚掌百工。明朝王府长史司下工匠所亦置,员一人,正八品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。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。由本部堂官於满、汉司员、笔帖式内派委,无定员。
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贵州、湖北、湖南等省设有。正七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云南亦有非世袭者,初为世袭,雍正二年(1724)改拔补。详“土官”
参见“同考官”。科举时代,乡会试同考官称房官。应试的卷子,例由房官分阅,择优荐给主考官,由主考官再定弃取。
官名。南朝末始置,掌军府警卫。《宋书·建平王宏传》记刘景素为都督南徐州刺史、镇北将军,有防閤将军王季符。齐梁陈诸代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