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经百石卒史
官名。汉朝郡国官府属吏。元帝时始置,典一经,秩百石,职掌教化事宜。
掌教育之吏。汉代太常所属有五经百石卒史,为太常寺所属吏员。郡国学校中亦置,《汉书·儒林传序》说:“元帝好儒,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。”则似以行政之职而兼经学教授。东汉承袭此制,郡国学校往往分科置掾、史和经师,以教授生徒。
官名。汉朝郡国官府属吏。元帝时始置,典一经,秩百石,职掌教化事宜。
掌教育之吏。汉代太常所属有五经百石卒史,为太常寺所属吏员。郡国学校中亦置,《汉书·儒林传序》说:“元帝好儒,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。”则似以行政之职而兼经学教授。东汉承袭此制,郡国学校往往分科置掾、史和经师,以教授生徒。
官名。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考功曹,“掌考第及秀孝、贡士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犹言重臣、立国之臣。《后汉书·李膺传》:“顷闻上帝震怒,贬黜鼎臣。”注:“鼎臣即(太尉)陈蕃。”
①西周时期典狱官审问罪犯的程式。②官名。西周时期负责审问罪犯的官吏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,掌军需事务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三年(909) 置,内皇城诸门各二员,掌把守。
清朝对非宗室封公爵者之称呼。清制,宗室封爵有镇国公、辅国公等,谓之国公。此外,对功臣及外戚之封爵有九等,第一等为公,以别于宗室封公者,又谓之民公。
官署名。或名提举坑冶司。宋朝置,掌收山泽之利,鼓铸泉货,以供国家之用,设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等官领之。凡地利所入及铸钱,岁有定额,视其盈亏而行赏罚。参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基层武官。额定满洲一百九十二人,蒙古、汉军各七十二人,共三百三十六人。正五品,分掌各旗步军,负责警夜、清道、诘奸等事。武官名。清置于步军营,八旗每旗满二十一人,蒙古、汉人各八人,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同“遂”。西周时期鲁国行政区划名。指国都郊外地区。《史记》卷三三《鲁周公世家》: “鲁人三郊三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