侍中中书令
官名,三国魏置,掌机密。侍中为加官,加此官衔则侍从皇帝左右,为皇帝的亲近侍臣。中书令即原先的秘书令,魏文帝改称中书令,掌机密、赞诏命、记会时事,典作文书。其后、晋和南北朝皆沿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·齐王芳》:“正始元年春二月乙丑,加侍中中书监刘放、侍中中书令孙资为左右光禄大夫。”
官名,三国魏置,掌机密。侍中为加官,加此官衔则侍从皇帝左右,为皇帝的亲近侍臣。中书令即原先的秘书令,魏文帝改称中书令,掌机密、赞诏命、记会时事,典作文书。其后、晋和南北朝皆沿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·齐王芳》:“正始元年春二月乙丑,加侍中中书监刘放、侍中中书令孙资为左右光禄大夫。”
官署名。清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,于各省布政使司内设财政公所,或名度支公所。所内分科办事,其组织机构各省略有不同,山东布政使司所属的财政公所分设以下五科:总核科:掌复核各科收支款目、册籍,核定后由
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
宋至清末,称一州之长为州官。梁代也称州长官的属官为州官。《梁书·吕僧珍传》:“僧珍在任,平心率下,不私亲戚。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,僧珍既至,乃弃业欲求州官。”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定制,指对官吏正式授予官职。京官部寺所属,必考满后始实授; 御史、中书舍人必经试职后始实授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明清之制,凡正式任命实缺官员称为实授。有吏部始授即为实授者,亦可由试署改为实授
高等教育机关。见“大学”。
官制用语。北宋前期,外任官带三馆及诸殿、阁职名。称为贴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宰执资格者带观文、资政、端明学士,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,余官带侍制、修撰、直阁,武臣带閤门宣赞舍人,
古代小官。《尚书·顾命》:“狄设黼扆缀衣。”传“狄,下士。”
即“寄资”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即“寄资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内廷派驻尚书省选部曹监察政务并佐理曹务的官员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 “(杨懿)征为选部给事中,有公平之誉。”参见“选部”、“给事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