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和殿学士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元年(1119),改宣和殿学士置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为正三品贴职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元年(1119),改宣和殿学士置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为正三品贴职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南北朝沿置。即正员之外添授的殿中将军,职掌与殿中将军同。后赵末石闵辅政,为树恩惠,奏请殿中将士万余人皆授此职。南朝隶左、右卫。梁定为流外七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置,掌京东诸道财计之事。五年罢。官名。见“总计使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。其途有二: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,如编、检迁中允、赞善; 翰、詹、坊、局、国子监堂官、京堂之依制升用。雍正(1723—1735)初,以编、检、庶吉士内用科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由台长改称,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。见“中央观象台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前侍中士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率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内率府率。
官名。西周始置。春秋战国沿置。乡里的行政长官。《令簋铭》: “舍三事命、众卿事寮、众诸尹、众里君、众百工、众诸侯侯田男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,侯甸男邦伯; 越在内服,百僚庶尹,惟亚惟服宗
参见“太子内直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,即参领之副职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,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。协助参领处理旗务。雍正元年 (1723) 改为副参领,遂成定制。
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城警巡院,设于元成宗大德九年(1305)十一月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。秩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