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订法律大臣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临时大总统的副职。其选举与任期均与总统相同。临时副总统是各位的,在临时大总统在位期间,无实际职务。参见“临时大总统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置,属殿中省尚辇局,秩流外九品,七辇主辇各六人。又宗正寺诸陵台亦置主辇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英吉利及奥斯马加(奥地利)两国交涉事务,并办理各国通商及关税等事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并入外务部。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部机构
官名。汉朝郡县的佐吏,为户曹的副职,助户曹掾掌民户、礼俗、祠祀、农桑等事。魏、晋多沿置。《后汉书·朱乐何列传·乐恢传》:“后仕本郡吏,太守坐法诛。”注:“《东观记》京兆尹张恂召恢,署户曹史。”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出仕做官。《论语·雍也》: “季康子问: ‘仲由可使从政也与? ’”
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南大王院官员,在知南院大王事下。
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省设有。正七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武职土官名。清置,主管屯兵。四川省置三十四人: 崇化屯属二人,松潘厅属二十人,懋功屯属
即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