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虞都尉
官名。三国魏西晋置,主田猎,并与典牧都尉共同负责马、牛的牧养,属太仆卿。下设司马、典虞令、典虞丞等。六品。
官名,三国魏和西晋皆置,掌田猎等,为太仆属官,其下属有司马、典虞令、典虞丞等。
官名。三国魏西晋置,主田猎,并与典牧都尉共同负责马、牛的牧养,属太仆卿。下设司马、典虞令、典虞丞等。六品。
官名,三国魏和西晋皆置,掌田猎等,为太仆属官,其下属有司马、典虞令、典虞丞等。
官署名。北齐司农寺置,设令、丞,掌平准之事。隋初因之,炀帝时改隶太府寺。唐沿置,掌供官市易之事,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。设令、丞、监事、典事等官职。官署名,汉置,掌平物价,其长官称令,有丞
对太子及皇子王的尊称。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又即位以来,十有余年,圣嗣未立,群下继望。”
见“副司矢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设于河渠之处。隶属都水监。掌巡视河道、修整堤堰、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,秩从七品。官名。金代设此官。《金史·百官二·都水监》:“都巡河官,从七品,掌巡视河道、修完堤堰、栽植榆柳、凡河防之事。
官名。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略
官署名。参见“尚方”。官署名,秦始置尚方,汉沿置,武帝时分为左中右三尚方,掌制刀剑及宫中所用上好工艺制品。魏、西晋、宋、齐、梁、北齐、隋、唐皆沿置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一·少府卿》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太府寺,掌造斗、秤、升,尺等器具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,改隶文思院。
官名。见“司勋中大夫、下大夫”。
①官名,秦、西汉初皆置,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。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务。景帝中六年(前144)改名大行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又改名大鸿胪。参见“大鸿胪”。②吏职名。唐朝鸿胪寺典客署属官,员十三人。参
官名。中京都虞候司长官。辽道宗时,有中京诸军都虞候石瀚。(《全辽文·卷九·尚墓志铭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