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郡书佐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
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,各主一郡文书,以郡吏补,岁满一吏。”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
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,各主一郡文书,以郡吏补,岁满一吏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师氏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师氏司长官,掌以前代美善之事晓谕于帝王,使其能行善道,还负有教育太子以下王公子弟的使命。下设小师氏下大夫、小师氏上士以佐其职,领保氏下大夫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看管违警人犯,查验人犯、物件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官名。即“内阁承宣厅厅长”。
即“荆湖等路行枢密院”。
官俸级名,月俸谷十六斛。王莽改称庶士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百官受俸例》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汉代粟石品级中的第十五级。西汉时长安游徼等属之;东汉时九卿之吏属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检点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官名。隋朝雍州牧属官,视从八品,文帝开皇十二年(592)改名法曹参军。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,《北齐书·薛循义传》记循义在北魏时曾任司州法曹从事。其职当是主刑法之事。北齐司州沿置法曹从事,其下有法曹掾、史
刑部尚书之别称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左尚方丞置,为左尚署次官,五员。初为正九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升为从八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大理寺长官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大理卿为大理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大理寺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,置判寺事一人、兼少卿一人为正副长官,建隆二年(公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