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外官缺
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。参见“官缺”。
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。参见“官缺”。
官名。汉武帝时始置,隶大司农,佐平准令平抑物价。东汉置一人,秩三百石。和帝时改中准丞,以宦者为之。晋复旧称,隶少府。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,改染署丞。南齐复旧名。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。隋沿置,正九品
无具体职掌的散官的泛称。《魏书·高允传》:“(高怀)授中散,恬淡退静,不竞世利,在散辈十八年不易官。”
官文书名。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。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,不能用札子,只准用表状,称奏状。其末云“谨录奏闻,谨状”。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副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同“太史”。掌典法礼籍兼司星历。《周礼·春官》有大史,“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”。官名。掌管祭祀、历数、法典等。商周两朝都设此官,职权任务大体相同。《周礼·春官、大史》:“大史掌建邦之六典,以逆邦
宋朝阁名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由显谟阁改称,仍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不久,即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”。
官名。宋代置于转运使司,备差遣各种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(1290),升云南道提刑按察司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,治中庆路 (今云南昆明),监治云南行中书省。设官、品秩同于御史台,隶于御史台。二十九年罢,三十年复立。大德元年(1297)
官名。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,一人,正六品,佐典服正掌王府冠服之事。后罢。
官名。清末省级教育行政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,作为督抚属官,位布政使之次,提法使之前。掌总理全省学务,选用僚佐,旌别属官,管理驻防学务,聘用外国教员等事宜。官名。清置,光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