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尚方令
官名。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隶少府监。唐朝改中尚方令,置一员,从七品下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去方字为中尚令。参见“内尚方署”。
官名。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隶少府监。唐朝改中尚方令,置一员,从七品下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去方字为中尚令。参见“内尚方署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舍利司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司武上大夫属官,佐其总宿卫军事,分置左、右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明初于各万户府分置,为各万户府长官。正四品。后以名不符实,与万户府并罢,改置为指挥使及千户等官。仅于少数民族地区留置沙儿可、乃竹、罗思端、别思麻四万户府,以少数民族土官分掌其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。设令、丞。领左龙局。官署名。北齐等置,属太仆寺,掌养龙马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太仆寺》。
官类名。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某些部由于工作的需要特设专门技术官,称为技术部员。因其资历、地位和职权的不同,又分做技监、技正、技士三等。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技术官设置情况不详,北洋政府成立后,定技监为简任官
官名。明清置,详见“工部侍郎”。
官制用语,即量才授官。宋朝分选人注拟差遣窠阙为十等,每等为一选。第一选为两府司录,次赤令、留守、两府、节度、观察判官、少尹,顺次至第十选,为中下县、下县簿尉。
官名。即右校丞。官名,汉置,即右校丞,属将作大匠,掌佐令帅右工徒修建宗庙、宫室、陵园等土木工程。参看“右校令”条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户籍警卫、消防、防疫、卫生、救灾及保护森林、渔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改设民政科。
棘,棘树。朝廷之右所树棘,为周朝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君朝觐周天子时所站立的位置。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 “右九棘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位焉,群吏在其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