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府供用库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,为内府诸库之一。初设大使一人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总理、管理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无定员。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。并以收贮油蜡诸库隶其属。
官库名。明置,专司皇城内二十四衙门、山陵等处内官食米(每人每月四斗)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香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下设总理、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共百余人。所属有油库、蜡库等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,为内府诸库之一。初设大使一人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总理、管理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无定员。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。并以收贮油蜡诸库隶其属。
官库名。明置,专司皇城内二十四衙门、山陵等处内官食米(每人每月四斗)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香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下设总理、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共百余人。所属有油库、蜡库等。
见“上将军”。1、军官名,古时将官分上将、次将、末将,上将为武官中最高的将官。《孙子·地形篇》:“料敌制胜,计险阨远近,上将之道也。”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王使使赐田臧楚令尹印,使为上将。”上将即主
官署名。元至正十一年(公元1351年)置,隶行都水监,秩从五品,掌巡视河道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等号。
(1) 两汉监察区和行政区划。两汉以司隶校尉和十二州刺史监察京畿和全国郡县。其所部京师地区和十二州是监察区,亦合称十三州。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,州始成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划。东汉的刺史所部的州与东汉末作为行
官署名。宋置,为招抚使的官署,简称招抚司。宋招抚使不常置,宋太宗时李顺起义,特设川峡招抚使,掌招抚讨伐之事。北宋末年对金战争中,有时在金的统治区设招抚使或招抚处置使,负责收复失地,如张所曾任河北西路招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洲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官名。秦置,属治粟内史,为籍田令副贰。西汉因之。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属大司农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大司农,佐令掌籍田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,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掌管山阳地区农业生产,以山阳部丞为长官,属司农寺典农署。
官制术语,指“清官”中的等级。北魏孝明帝末,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、令委派不得人,上疏称:“但郡县选举, 由来共轻, 贵游㑺才, 莫肯居此。宜改其弊,以定官方。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,中等为第
军事设置。明朝于奴儿干都司下置黑龙江忽里平寨,置如羁縻卫所,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