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直局监
参见“内直监”。
参见“内直监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负责蒙古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
官名。元置,为南窑场的主官。见“大都四窑场提领”。
见“封弥院”。宋代贡院所属机构, 即“封弥院”,见该条。
王国大夫,俸比六百石,没固定人数,掌奉王使至京都,奉璧贺正月,及使诸国。本皆持节,后去节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皮司次官,佐司皮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皮下大夫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的直辖机关。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临时执政下令废止国务院法制局官制,公布《临时法制院官制》,改国务院法制局为临时法制院,成了一个由行政支配的变相的立法机关和设计机关。其任务是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始置,员二人,隶门下省。掌记录皇帝言行,修起居注,从六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称左史,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宋初不领本职,为六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五年(1082)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中书、门下外省(后改中书、门下后省),掌大朝会应行遣之事。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即御史大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改,咸亨元年(670)复为御史大夫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宪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