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级
官制用语。北魏时由军功而获得的官职等级,于战事结束后,可依此取得朝廷正式官职。孝庄帝以后,发授较滥,私自增改以求官者亦甚多。
官制用语。北魏时由军功而获得的官职等级,于战事结束后,可依此取得朝廷正式官职。孝庄帝以后,发授较滥,私自增改以求官者亦甚多。
官署名。负责审讯。清朝后期,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,由督、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,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,称发审局。非正式审讯机关。清末,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,由督抚派委侯补
官名,汉置,属光禄勋,掌持戟值班,宿卫宫殿门户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官名。行参军本为公府官,隋初亦置州行参军,炀帝时改州为郡,改行参军为行书佐,至唐改为参军事。参见“州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如帮总办、帮提调等。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,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,称为帮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设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督造钱币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商贾贸易之官。《仪礼·聘礼》:“贾人西面坐,启椟,取圭垂缫,不起而授宰。”郑玄注:“贾人在官知物贾 (价) 者。”
官署名。主岁贡名桔,供皇帝食用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巴郡朐忍县、鱼腹县均置。官名,汉置,掌种桔进贡。《汉书·地理志·巴郡》:“(巴郡)朐忍(县)有桔官……鱼復(县)有桔官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甲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