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衡司

军衡司
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军官之班秩、阶品、封赠、袭荫,以及官佐之任职,凡军官、官佐并领其籍。辖任官、赏赉、考绩、旗务四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四人,科员四十人,司副官一人及录事二十六人,分司各职。


官署名。(1) 陆军部所属。清末始置,掌陆军官佐任补,绿旗防营员弁的升调、奖惩、恤赏及各项武职的荫袭、引见、验放等事务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下设科长、科员、司副官及录事。司内分设考绩、任官、赏赉、旗务四科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衡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北洋政府复称军衡司,掌办陆军各项人事行政:一、军官、军佐和军用文官的任免、转补;二、调查各兵科人员;三、考绩表、兵籍、战时名簿、军用文官名簿;四、保管军官、军佐、军用文官和战时职员表;五、编纂年格名簿;六、赏赉、叙勋、褒奖;七、休假;八、废兵处置;九、军人结婚;十、养赡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军衡司改隶军事部陆军署。国民党政府时军政部陆军署亦置军衡司。(2) 海军部所属。北洋政府始置,掌海军各项人事行政,其所掌一至九项与陆军部军衡司同。此外为:十、军法;十一、司法官和监狱职员的考绩;十二战时捕获审检所;十三、海军监狱;十四、赦免和在监人员的处置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军衡司改隶军事部海军署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海军部亦设军衡司,司内分设铨叙、典制、恤赏、军法四科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农工商部尚书

    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农工商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员额一人,为农工商部长官。见“农工商部”。

  • 下嫔

    内命妇位号。北齐置,为皇帝之妾。《北史·后妃传上》所载《河清新令》以宣徽、凝晖、宣明、顺华、凝华、光训为下嫔,比六卿。

  • 台巡驱使官

    吏名。宋朝御史台左、右巡使属吏,负责纠正百官班序,历九选授勒留官后,考察合格,许出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
  • 上阶

    官制用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,称上、中、下三阶。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,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、下两阶。北齐,隋初沿之,隋炀帝大

  • 率众王

    封爵名,也写作帅众王。前后汉时少数民族的首领,如羌、乌桓、鲜卑等,封为率众王,职权待遇比郡县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四夷国王、率众王、归义侯、邑君、邑长,皆有丞,比郡县。”

  • 巡缉科

   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即海班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
  • 纳言中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御伯中大夫置。仍属天官府。员二人,正五命。随侍于皇帝左右,掌管皇帝所用的书籍,可被派出使敌国及执行其他使命。下设纳言下大夫、纳言上士、纳言中士以佐其职,领给事上士、掌

  • 掌食

    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。掌东宫膳羞、酒醴、灯烛、柴炭及宫人食料器皿,隶司馔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膳羞、酒醴、灯烛、薪炭、器皿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。

  • 行长史

    行长史即代行长史。长史,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皆置,为事务长官;将军也置为幕僚之长。《后汉书·彭宠传》:“宠乃发步骑三千人,以吴汉行长史,及都尉严宣、护军盖延、狐奴令王梁,与上谷军而南。”参看“长史”条

  • 内服

    官类名。自夏王朝建立起,奴隶制国家即分为王直接统治区域与隶属王朝的分封区域两个部分。在王朝直接统治区内为王室服务的官,即王廷中的百官,商与西周时代称之为内服,分封区域的诸侯以及有臣服或同盟关系的异族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