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经济司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,管理全国农村经济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,管理全国农村经济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武官名。汉武帝时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,领兵官,地位略低于将军。见《宋书·百官下》。
见“指省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,亦作常阳帖城河里洋脱元帅府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清入关前“理政听讼大臣”之俗称。因以额亦都、费英东、何和礼、安费扬古和扈尔汉五人充任,故名。详“理政听讼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”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即指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及守御所额设之职官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札萨克达喇嘛之下,设于京师等处。分理寺庙佛教事务。
宋朝功臣号。以赐诸班直禁军将校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