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光禄寿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充任,为光禄寺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光禄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充任,为光禄寺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光禄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教坊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八阶,正六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七品下,称调音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
学官名。掌教授县学生员。参见“县学”。
见“通译官”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工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制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虞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京都衢巷、苑囿、山泽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举行恭谢大礼时置,以翰林学士充任,掌有关仪制之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以内侍童贯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,带同签书枢密院衔。后改权领枢密院,宣和元年(1119)进为领枢密院事,为枢密院长官。其后,又以郑居中为之。
清朝对“红本”之钞录。定制,六科对“红本”所做摘录共二份,一份送交内阁备修史之用,称“史书”; 另一份留科备编纂,称“录书”。录书今已不存。史书原存内阁大库,现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阁全宗档案之一。
官署等级。隋朝、唐朝寺、监所统辖官署分三级,最高一级通称上署。隋朝有公车、郊社、太庙、太祝、平准、太乐、骅骝、武库、典客、钩盾、左藏、太仓、左尚方、右尚方、司染、典农、京市、太官、鼓吹等署,长官为令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,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管米的收藏与保存,下设米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即“断事官”,见“札鲁忽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