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礼仪院
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名合称。“师”是官名。春秋时宋国有父师、少师,掌赞导。《尚书·微子》“父师少师”注:“告二师而去纣。”也指左师和右师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二师令四乡正敬享。”注:“二师,左右师也。”
官名。又称“萨满”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廷祭祀祝祷、香供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,设十二人,内司祝长二人。以上三旗觉罗命妇充任。岁有官用缎、纱、绫、绸、绢、杭绸之赐,月有银、米之赏
监狱名。唐以后有御史台狱,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,仍沿御史台之制于都察院附设监狱,称为都察院监。清代都察院不设监狱。
明钦天监分科之一。清代改称“时宪科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掌使馆翻译事。分为三等。三十二年定员额,头等,正五品,无定员;二等、三等分别为从五品、从六品,各使馆均一名。俱奏补。
官名。传说为古代税官。为六府之一。一说即《周礼》之山虞。详“六府”。参见“山虞”。官名。商朝设此官,即周朝的山虞。为天子六府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。
官名。见“昭玄寺”。
见“御前军器所”。
官名。即水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水部员外郎。官名。见“司水郎中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功德司副官,佐功德使掌佛教事务,秩正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