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解盐使
官名。简称解盐使。北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始置,以陕西提点刑狱兼任,掌陕西解州(治今山西运城西南) 池盐生产、销售事宜。其官署为制置解盐司。
官名。宋置,简称解盐使。掌陕西解州池盐生产、销售事宜。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以梁鼎任陕西制置使,掌管盐政,旋罢。后以解州知州勾当盐池事。绍圣元年(公元1094年)因陕西路转运司的奏请,罢制置解盐司专官,此后常由陕西运副使与陕西提点刑狱公事兼任此职。其官署称制置解盐司或提举制置解盐司。
官名。简称解盐使。北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始置,以陕西提点刑狱兼任,掌陕西解州(治今山西运城西南) 池盐生产、销售事宜。其官署为制置解盐司。
官名。宋置,简称解盐使。掌陕西解州池盐生产、销售事宜。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以梁鼎任陕西制置使,掌管盐政,旋罢。后以解州知州勾当盐池事。绍圣元年(公元1094年)因陕西路转运司的奏请,罢制置解盐司专官,此后常由陕西运副使与陕西提点刑狱公事兼任此职。其官署称制置解盐司或提举制置解盐司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辰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尚书省兵部。掌受发省部及外部文字。设管勾、同管勾领司事,秩从七品、从八品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受发省、部及外路文字。属尚书兵部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熟洗皮张并制作镫、宝盖、缨络等物。设司匠、领催六人,各种匠役一百七十七人。
吏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供办祭器等事务。吏员名。宋初置于光禄寺,掌膳食供应之事,员额十五人。元丰改制后废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筹办官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始置。无定额,由各部院侍郎、丞、参兼充。二、三、四品不等。掌帮办资政院开办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① 唐、宋“观察使”之简称。② 宋朝缉捕使之别称。③元、明捕役之别称。④清朝道员之尊称。道员的别称。见“观察使”。
见“牌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二品,中政院长官,置四员。下设同知二员,正三品; 佥院二员,从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 院判二员,正五品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