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理事官
官名。清入关前置。太宗崇德三年(1638),于六部、理藩院等机构设,员额不等。顺治元年(1644)改为员外郎。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(1724)复改员外郎置。参见“宗人府副理事官”。
官名。清太宗崇德三年(公元1638年)于六部各置副理事官若干人,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改为员外郎,分别由满、蒙、汉及汉军充任。
官名。清入关前置。太宗崇德三年(1638),于六部、理藩院等机构设,员额不等。顺治元年(1644)改为员外郎。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(1724)复改员外郎置。参见“宗人府副理事官”。
官名。清太宗崇德三年(公元1638年)于六部各置副理事官若干人,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改为员外郎,分别由满、蒙、汉及汉军充任。
唐代在凌烟阁上绘制功臣图象以示荣誉奖励。杜甫《丹青引》诗形容曹霸画的凌烟功臣的形象说:“良相头上进贤冠,猛将腰间大羽箭,褒公鄂公毛发动,英姿飒爽来酣战。”
官署名。即卫尉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再复为卫尉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卫尉寺为司卫寺,
免除官吏的爵位。秦汉制度,官吏犯法,可用爵抵罪,叫做夺爵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(有爵者)夺爵为士伍,免之。无爵,罚金二斤,令没入所受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谓夺其爵,令为士伍,又免其官职,即今律所谓除名也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官属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置,一人,与伴讲、伴书同称王府三伴。进见亲王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王待之礼如宾师。成祖即位,革。
官名,辽朝置。契丹行宫诸部署司,总行在行军诸斡鲁朵(宫帐)之政令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斡鲁朵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,秩正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七品上,称成正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基层武官。额定满洲一百九十二人,蒙古、汉军各七十二人,共三百三十六人。正五品,分掌各旗步军,负责警夜、清道、诘奸等事。武官名。清置于步军营,八旗每旗满二十一人,蒙古、汉人各八人,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十六国后赵石虎建武(335—348)中置,位在车骑将军之上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复置,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首,在骠骑、车骑将军之上。陈沿置,拟一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置,
蒙古爵位名。《明史》作“吉囊”,地位仅次于汗,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。
分见“右讲经”、“左讲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