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外都水丞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,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,定三年为一任。元符三年 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徽宗重和元年 (1118) 复置,宣和三年 (1121) 再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 复置于东京,十年,都水事归工部,遂罢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,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,定三年为一任。元符三年 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徽宗重和元年 (1118) 复置,宣和三年 (1121) 再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 复置于东京,十年,都水事归工部,遂罢。
武官名。唐制,军队戍守之地大者为军,其次为城、镇。天宝以前各置使,隶属于都督或节度使。城使领属之兵,自数百至七千不等。如朔方节度使所属东西两受降城各领兵七千,马一千七百匹;剑南节度使所属平戎城领兵千人
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军政部,掌国航空事项;置署长一人,掌管全署事务,监督所辖各机关学校,副署长一人辅之。下设文书、管理、军务、航务、教育、机械等科,分司职掌。官署名。(1) 北洋政府国务院所属有航空事务
官员褒奖方式之一。清代有此制,见“加顶带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兴中府的副长官,位在知兴中府事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四·兴中府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,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,统称分发。如新进士等分部学习行走或以知县分发差委者即是。
官名,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,掌平水收渔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任朝官的卿大夫、士。相对任宫中官职的卿大夫、士而言。《周礼·天官·阍人》: “凡外、内命夫命妇出入,则为之辟。”贾公彦疏: “内命夫,卿大夫,士之在宫中者”,“对在朝卿大夫、士为外命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御正司长官,正五命。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于其上置上大夫,遂降为副职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,以下大夫主司务,静帝大象元年(579)复置,仍在上大
官署名。即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,建都南京,设六部。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移至北京。南京留置礼、刑、工三部,均加“南京”二字。仁宗即位,去“南
官名。南诏官,主礼,以清平官,酋望、大军将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