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检校官
官名合称。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,即太师、太尉、太傅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、左仆射、右仆射、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工部尚书、左散骑常侍、右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国子祭酒、水部员外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》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,即太师、太尉、太傅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、左仆射、右仆射、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工部尚书、左散骑常侍、右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国子祭酒、水部员外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》。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官名。员额、职掌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厅丞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左牝局,从九品。
官名。明置,初称总督军务,后改称总督。详“总督”条。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司天台置,员一人,正五品上,为五官正之一,掌司四时,司其方之变异。并置副正一人为副贰。北宋前期属司天监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太史局,掌天文祥异,正八品。
官名,金朝置。掌监造军器,兼管囚徒,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佐其所管。都监一员,掌收支之事。牢长,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苑地内莳艺瓜菜,以供上用。嘉靖元年(1522)革典署、录事。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官署名。
官名。清末北洋海军长官。光绪七年 (1881) 置。从一品。掌统领北洋海军。十四年,北洋海军成军,改为北洋水师提督。
又作“尚书房”。清朝教习皇子、皇孙读书处。例选翰林官分侍讲读,教习国史、圣训、经籍、诗词及满、汉文字等。择大臣二、三人充总师傅,综领督学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《辽史·地理志》:庆云山“置藩、汉守陵三千户,并隶大内都总管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