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理事务前锋侍卫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康熙三年(1664)设。左、右翼各一人,由统领于本翼前锋侍卫内选拟引见充补。佐“协理事务前锋参领”掌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康熙三年(1664)设。左、右翼各一人,由统领于本翼前锋侍卫内选拟引见充补。佐“协理事务前锋参领”掌章奏文移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浙江、江苏设海防道,管理海防事务。后废,以沿海巡道兼管其事。
明、清大学士衔名之一。参见“殿阁大学士”。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,以平允庶政。凡上之达下,皆起草进画,以下之诸司。下之达上,皆审署申覆而修画,平允乃行之。凡车驾郊祀、巡
官署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置,隶鸿胪寺。置署丞一人,正九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中罢。成祖即位复置。掌教外国使臣来朝时仪礼之事。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世袭军职,百户所长官。上百户所置蒙、汉各一人,下百户所置一人,隶于千户所。明朝沿置,正六品,下辖总旗二人,小旗十人,军士凡一百十二人。均以世官充任,有试职、有实授。清朝置为土官,分设
官名。西周置。周王左右近侍之臣。一说即“寺人”“内小臣”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: “左右携仆”。孔安国传: “左右携持器物之仆”。孔颖达疏: “谓寺人、内小臣等也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姚弋仲载记》:“弋仲率部众数万迁于清河,拜奋武将军、西羌大都督,封襄平县公。”
官名。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所属有给事上士,正三命,掌理六经及诸文志,给事于皇帝左右。其副职为给事中士,员额六十人,正二命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无品武阶官,位进义校尉下、进武副尉上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殿侍为下班祗应,秩未入流。
即宦官,也写作阉官,又称太监、老公,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四》:“(和帝)七年九月癸卯,京都地震。儒说奄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”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三司,掌京城内外缮修事务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分为东、西八作司,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复并为一司,仁宗天圣元年(1023) 再分为二司。辖泥、赤白、桐油、石、瓦、竹、砖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