阉人和寺人的合称,也指宦官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序》:“逮桓、灵之间,主荒政缪,国命委于阉寺。”《魏书·刘思逸传》:“思逸身虽在阉寺,而性颇豪率。”
官署名。汉朝指郡府所置功曹。其主者由功曹史(掾)也省称功曹,秩百石,总揆众务,职统诸曹,又握群吏升迁黜免之权,在郡守自辟属吏中地位最为尊显。参见“功曹”。本为官署名,但也作“郡功曹掾”、“郡功曹史”的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见“算学”。
官名。唐、宋中书舍人的别称。见明杨慎《艺林伐山》七《小凤》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副率。
官名。即太子正字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正字。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见“太子正字”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之属官。初设宗室二人,掌满文奏稿。雍正元年(1723),增汉主事二人,以进士出身者充任,掌汉文典籍。俱正六品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制用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