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时东海中的伊都国置此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伊都国,官曰尔支,副曰泄谟觚、柄渠觚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简称荆湖行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年(1273)四月,掌镇守襄阳诸军。十一年三月,改为荆湖行省。八月,又改为河南行省。
选官制度。亦作资选,即选拔官员应具有的财产标准。秦及西汉初年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,郎吏多以富赀入选。汉初规定,家赀十算以上方得担任官职。景帝后二年(前142)下诏减为赀算四得官。武帝时废除。后代或
东宫属官。北魏初期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七品上。后期未见。
官名。唐朝陪都洛阳最高行政长官,高宗显庆二年(657)置一员,从二品,以亲王遥领,常以长史领府事,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河南府长史为尹,通判府务,代行其事。官名。唐置,即“河南牧”,见该条。
① 汉朝用以称大司马。大司马职掌军事,东汉初改为太尉,故太尉亦称上司。②西夏第一等官衙。包括中书、枢密,用五十两银印。③属吏对上级官吏的统称。1、汉朝称三公之位为上司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(杨震)谓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即河南少尹。
官名。西域车师前国等置,员一人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车师前国置。都尉与校尉为同级军官,位在将军下,掌领兵镇守或宿卫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前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都尉、归汉都尉、车师君
辽军名。怨军八营之一,因其兵士皆募自岩州,因以为名。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