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时曹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洪范·五行传》说:“时曹共政教。”为主时节之吏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洪范·五行传》说:“时曹共政教。”为主时节之吏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。尚书省并入南枢密院后,主刑部事。
见“征收课税所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,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。
民国时,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,称助理员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(1007)改鼓司置,设判院官二人,以带职朝官或卿监充任。凡官吏士民有诉冤枉,皆受其词而上于皇帝,藉此通达民情。辽景宗保宁三年(971)置,设登闻鼓使为长官,属南面官。金朝掌奏进
官署名。亦称“鼓厅衙门”。清朝通政使司兼领之机构。登闻鼓厅置于唐,宋朝设有登闻鼓院,受理官民建议或申诉。明于都察院设登闻鼓,军民有冤而有司不为审理,许具状通政使司; 又不为转达,可击鼓鸣冤。清始置厅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道武帝天赐)二年(405)二月,复罢尚书三十六曹,别置武归、修勤二职,武归比郎中,修勤比令史,分主省务。”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,遂罢。
官名。辽金置,辽制地位在转运使下;金制秩从四品,地位在转运副使(秩正五品)之上。
即“可敦”。
唐宋以来翰林院之通称。宋苏易简为翰林学士,太宗以红罗飞白书“玉堂之署”四字以赐,故有是名。官署名,汉置,详“玉堂署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