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帐内府
官署名。唐朝初年秦王、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,掌领帐内,侍卫、陪从。设官有统军、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、别将、驱咥直等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以后不分左、右。参见“帐内府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初年秦王、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,掌领帐内,侍卫、陪从。设官有统军、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、别将、驱咥直等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以后不分左、右。参见“帐内府”。
官名,汉朝时西域焉耆国设此官,为低级武官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焉耆国》,参看“击车师君”条。
官署名。掌修治汴河堤岸事务。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诏本司隶都水监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比唐朝尚书左丞。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西汉执金吾(中尉)属官,为武库令之副。东汉沿置,一员,秩三百石。南朝梁南、北武库二署各置二员,流外三品蕴位。隋朝卫尉寺武库署置为次官,二员,正九品。唐朝置二员,从八品下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
清朝皇帝在臣工奏折上所写的批示。以用朱砂写成,故名。康熙(1662—1722)、雍正(1723—1735)时,皇帝对此十分重视,批语往往很长很细,文笔亦相当活泼。后期渐趋于简单。雍正以后定制,朱批奏折
汉时匈奴王号名,为地方最高长官,其属下有左大将、左大都尉、左大当户、左骨都侯等。《后汉书·窦融传》:“宪与秉各将四千骑及南匈奴左谷蠡王师子万骑出朔方鸡鹿塞。”
官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郎中”。
监狱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羁押无力偿还债务的民事被告人的特种监狱称为管收所,一般都设在看守所内部,其所长及办事人员等均由看守所长及看守所职员兼任。管收期限至多不得超过三个月,管收之费用由败诉人负担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。三年,改隶军谘府。掌综领本府人员之考工及秘书、会计等众务,凡不隶各厅之事皆汇于该厅。下分四科; 第一科,掌考工; 第二科,掌秘书; 第三科,掌会计; 第四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