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御府长官,两汉秩六百石,任用宦者。三国、西晋、南朝亦置,用士人。参见“御府”。官名,汉置,为御府长官,西汉掌衣服、金钱、刀剑、玉器等珍玩之物;东汉掌使官婢做宫中衣服及补洗等事。秩六百石。有丞、织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于尚书省都司置,掌纠弹御史失职,考校六察御史殿最。置簿籍记载六察御史纠劾之多寡当否为殿最,岁终取旨升黜。本房举发六察御史察而不当及失察不尽等事,岁终由都司考校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监察院的副长官。参见“监察院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置于贵州省一人,广西省二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世代为宰相之家。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:“文闻将门必有将,相门必有相。”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以军机大臣兼充,总管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名。隋朝因避讳,改中军将军置,为散号将军中三将军之一,正六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散官名。隋置,秩正六品下。
官名。即“太子右卫率”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