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刀盾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刀盾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刀盾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清朝制度,进士经殿试后,除一甲三名授修撰、编修外,余者选优为庶吉士,留庶常馆读书,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,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、检讨的,叫做留馆;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翰林院考试散
官名。宋朝置为东宫属官,以内侍兼任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右春坊”。
学官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,掌教授五经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纂修条例,调查中外法制,撰拟章奏文电,办理律师注册等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妃嫔号。北魏太武帝时置,孝文帝改定内官后,在皇后之下,位视大司马。北齐武成帝河清(562—565)新令,位比丞相。后主武平五年(574)置左、右娥英后,降为比二大夫。
参见“外兵郎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仓”。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从八品,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。佐官有司仓副,从九品。
金代俸禄制度。其制是岁俸支给钱、币(即帛)、绢、绵,并有职田之制。京官无职田,外官自三品以下始给职田。职田岁收之粟送至官仓,官员从职田中应享受的收入,按定额随月俸发给。
官名。传说夏、商、周所设四辅官之一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 “设四辅及王公。”孔颖达疏: “其四辅者,案《尚书大传》云: ‘古者天子必有四邻,前曰疑,后曰丞,左曰辅,右曰弼’”。官名。辅佐天子或太子的官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刑部置,分属都官司,掌配隶人名籍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并入举叙案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沿置。由都官郎官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