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刑太常伯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元置,掌教儒学生员。秩九品,诸路各设一人。其下有学正、学录各一人。
① 官署和行政区域通称。汉朝刺史分部,又称部刺史。北齐中央诸署(令丞所掌)之下常分诸部。郡县也常分部置尉。北魏则有“八部”,各置大夫,地位相当于尚书诸曹; 又置天地东南西北六部大人官。清朝中央行政机构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升为首道,参治院事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一人。皆为正五品。
官名。明朝行人司副长官,左、右各一人,从七品,专掌奉节出使诸事。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路矿事务。光绪十三年(公元1887年)以“督办云南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以“督办直隶全省及热河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五年(公元1899年)任命“督办四川矿务大臣”
参乘,也写作骖乘,意即陪乘。参乘的任务是陪乘护卫,或备顾问应对。天子出行,与其同乘一车负责保卫或备顾问应对的人称参乘;主将出战,与其同乘一车负责保护主将的人也称参乘。乘 shèng,量词,四马一车称
春秋时的政治单位。联合卿、大夫世族内数室而成,以其中一室之长为首领,常能出兵力数十乘至百乘以上。参见“室”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八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金置,见“架阁库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,隶江南行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